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其重点是平等对待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只是产权制度,其主要载体是企业,所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多元化产权和私人产权的企业♐️。尽管经过过去三十多年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小型国有企业基本上已经完成改革和改制任务,但是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主导产业仍然由国有企业所控制,所以未来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是大中型企业的产权多元化🌪,也就是混合所有制。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和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决定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并着重强调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三十多年来,国有企业通过对内对外开放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世界市场接轨🌩、参与经济全球化方面,起着主导作用,这是中国国企改革的首要贡献。
表1 国资国企改革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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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发展🤵🏼♀️,我国的国有企业有进有退📞,总体竞争实力、控制力、影响力提升👩🔧,处于持续成长之中。十八大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过去五年在国资国企改革方面取得的成就,并认识到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存在新的意义🤵🏿♀️,提出了新的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三个允许”破除藩篱
《决定》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一切积极因素推动社会财富创造。提出了“三个允许”新的政策框架🙎🏿♂️,即允许更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先导性产业、国民经济命脉产业🔧、涉及人民生产生活保障的产业等𓀌。这些产业大多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来加速扩张成长的产业。如果按照当前的实际情况,仅依靠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自我积累来支撑这种扩张需求,或者依靠一定的财政支持或政策性融资来支撑就有些捉襟见肘,国有经济所控制的产业要实现快速扩张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资金紧张局面。与此同时👨🏽🎨,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我国社会资金是非常充足的,民间的投资热情和投资能力也是十分高涨🤩,他们热切地寻求着有良好成长空间和盈利机会的投资领域。进一步放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政策,无疑为急需注入投资扩张的国有经济提供了解决方案和也为急需良好投资空间的社会资本创造了机遇,这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入股筹码”抬高门槛
随着原国有独资企业对非国有资本投资的比重不断放开,非国有资本对参与国有企业的资本投资热情不断高涨。但从当前市场中已成功的参股案例来分析🐧,当前国有企业对非国有资本的入股还有诸多的条件。
经营条件有何限制⚠️🦗?
现阶段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推动方来自于国有企业的主动开放,因此在引入外部资本时,也对外部资本在诸多面提出了限制。这些限制主要体现在对外部资本投资主体的资金实力的要求、外部资本主体的历史盈利能力、参股者入股后的控制力等因素。
1.资金实力
国有资本控股的大型企业一般在各个行业内都具有一定的实力,因此他们在考虑向外部资本开放股本时也会要求外部投资人具有一定的资质要求💐。例如,在各自行业内已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对投资人的资金实力就是硬约束条件。
以绿地集团借以上海国资改革为契机👩🏻🍳,在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其20.25%的股权为例,绿地集团在考虑谁能支付这对价约为118亿元的资金时,提出了投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亿元,净资产不少于10亿元的要求。同时还提及了对投资企业的资本结构的要求🐶:201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占比的20%。这些要求对未来入股者的资产总量和质量都进行了规定和限制。
除了对外部投资者的资金实力提出要求外,另一种较为常见的资质约束还包括了规定意向投资人及控股股东的主营业务应与被投资国企存在一定差异🚯。绿地集团的增发人条件中就提及:意向投资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中房地产销售收入占比不得高于50%。但是,对于另外一些混合所有制主体而言👩🏭,在考虑外部投资者时则没有差异化经营的要求🍿,例如中石化开放的油品销售类股权。相反,这类国企更希望有同业经营经验的民营资本参加进来。
2.历史盈利能力
外部投资者的盈利能力也是国企在开放大门时所关注的🈲🧜🏿。通常🚴🏼,国企在利用混合所有制开放股权时,需要意向投资人、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连续三年实现盈利,或对投资人的销售收入规模提出某些限制🦹🏿♀️👰🏼♀️。例如,绿地集团就要意向投资者前一年的销售收入不得低于200亿元🦹🏿♀️。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
这些对投资者盈利能力的要求更多是为了能够帮助国有企业在开放股权时,最终筛选到真正具有经营能力,且在行业中具有影响力的投资者,从而帮助混合所有制下的业务能够更具有活力及市场竞争力🥵。
3.入股后的控制力
国有企业在引入外部资本后对资本主体的营运控股比例的限制在各个实际操作的案例中也不尽相同。例如,弘毅资本在入股上海城投控股时🐿,由于只接受了上海城投第一大股东上海开发转让的10%的股权,股权所占比例并不大,因此它在未来城投的经营过程中的影响力也就较小,但弘毅资本却为了此次入股投入了近18亿元。这样的大投入所换回的低占股比例也使得诸多小规模的非国有资本企业对国企开放的混合所有制经营望而却步。另外,中石化在年初的《启动销售业务重组、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的议案》中就明确提及在未来混合所有制经营中◻️,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30%👨👧。若按2013年6月销售业务净资产为1,794亿元🕡,30%股权对应净资产538亿元,考虑此次针对的是油品销售业务,估计净资产为450亿元左右。换而言之,若仅按净资产价值计算,外部资本投入50亿元最终所占中石化销售业务股权的10%🪔。但是,也有一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放开了非公有制的持股比例限制。例如🦨,格力集团在去年广东省国企改革过程中🕵️,广东省国资委就明确不设国资持股比例下限。
盛宴之中谁能获益?
目前参与到国企改革的混合所有制入股的投资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类🟣:民营资本或个人、私募股权投资和保险资金等🧑🏿💻。
1.民营资本
民营资本通常是以法人主体资格参与到国企改革中。在多个国企混合资本改革的实际案例中都可以看到在对未来参股资本提出如下要求👨🏻🦳: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应为非国有绝对控股的企业或自然人。
民营资本愿意以入股的方式参与到原来国有企业控制的行业中主要出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简单意义上的财务投资,这种情况下的民营资本投资者只是简单看中未来混合所有制的巨大潜力和增值空间,一般很少谋求入股后与国有企业共同参与管理,实现财务价值上的增值是他们的目标。二是为了参与国企垄断行业经营和管理,从而帮助创新动力不足的国企大型企业改善经营状况👓,最终以股权收益的形式实现回报。2014年初中国石化🐬🏋🏻♂️,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相继提出了针对各自行业开放下游环节,吸引民营资本进入🤎,既允许民资投入资金、占有股权,又允许民资参与部分项目。这些行业下游对民营资本的开放🔶,对于外部资本的吸引力主要在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民资进入之前无法涉足的领域,从而达到与原国有独资企业竞争的目的。三是希望最终获得控股权🚔,这类民营资本相对较少🙏🏿,但也不乏希望最终通过一定程度上的控股地位而实现上市的目的。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想撬动现有国有体制下国有资金难度还是相对较大🧝。
2.股权投资基金(PE)
以合伙制或职业团队主导的PE参与国资改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类型是推动国企机制变革🤽🏻♀️,带来外部资源👦🏼,提升资本的回报率。另一种类型是以纯粹的财务投资为目的。纯粹的财务投资对国企的经营活动干预较少,从而更受到国有企业的欢迎。
PE参与国企改革的案例已经陆续浮出水面。知名PE弘毅投资牵手城投控股😓,发力环保产业☕️。去年12月中旬👪🚣🏻♂️,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布了上海国有企业绿地集团增资扩股结果,平安创新资本💆🏿♂️、鼎晖嘉熙🙎🏽、宁波汇盛🍥、珠海普罗、上海国投协力发展等五家PE机构抢得筹码,5家机构以5.62元/股的价格联合向绿地增资117.29亿元🤱🏿,占绿地扩股之后股本的20.14%。
3.保险资金
就在今年的年初🖇,保险资金在相继放开了投资创业板股票以及试点历史存量保单投资蓝筹股后👉🏻,保监会在今年的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规定了保险投资三类比例(设立大类资产监管比例👩🏻🦯➡️、集中度风险监管比例👩🏻🦼➡️、风险监测比例)🧘🏼♀️,不同比例实行差异化监管比例💲,这就意味着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保险资金肯定会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虽然✊🏿,目前我们看到注重长期受益的保险资金参与国企改革的案例还较少,但保险资金在未来参与国企改革是非常有可能的,因为国企改革需要从社会上吸纳一些资金,而保险公司也是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从目前的法律和改革力度来看,外部的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还不能产生足够的影响力🙍🏼♀️,各种限制政策会直接影响外部资本的参与热情。对投资主体主营业务的限制虽然能够增加股本结构中多元化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分散了投资主体的专注度👩🏿🌾,从而不利于外部投资者。项目方面之前就有多种类型的资本通过招投标参与,但很难获得实际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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